平湖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2020-07-08 718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即将到来,为更好服务企业和应届生,为即将毕业的大四生们解答疑惑,产业园从平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我市对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平就业手续进行了全面调整优化。具体流程如下:

 

01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

已就业毕业生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录用证明材料办理档案相关手续。如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单位与现接收的单位不同,须由就业协议书签定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盖的《解除毕业生就业协议证明》;现已在平湖落实新工作单位的按上述要求办理有关手续;落实市外单位的,请及时办理改派手续。

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到档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即自动保管,毕业生无须办理档案相关手续,待就业后凭录用证明办理人事委托手续。

《就业报到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再开具《工作介绍信》。

4号、5号窗口办理

 

02毕业生户口迁移

平湖籍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到镇街道派出所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非平湖籍毕业生需落户人才市场集体户的人员,在明确档案已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可到人力资源市场5号窗口登记,凭《户口迁移证》和《入户登记表》到钟埭街道派出所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钟埭街道新兴三路333),电话0573-85090105

 

0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人事关系、档案委托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管理的中共党员,原则上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党组织;若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平湖籍毕业生请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域性党组织报到参加组织生活。

 

0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

今年继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请各毕业生登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系统进行登记。   

 

05咨询联系

如有疑问,可联系平湖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

联系地址: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宏建路1068号;

联系电话:0573-8501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