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分享|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已经启动,还未申领的赶紧行动起来!

2021-12-01 531


今年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主要包括:返还对象、返还条件、申报期限、返还标准、办理流程等5个方面。


返还对象

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的本市参保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参照实施。其中,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不列入返还范围。


返还条件

参保单位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正常经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月以上。

2.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并提供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3.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2020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符合裁员率计算方式之一的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计算方式一:(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计算方式二:20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19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截止2020年底单位参保不足一年的,但申请时参保满一年的企业,裁员率算法方式{(2020年全年从该单位核定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度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12月实际缴费月数)×100%。


申报期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包括滞纳金、罚款、利息)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企业划型和其他参保单位返还标准参照2020年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


办理流程

今年稳岗返还均采取线上申报方式:

第一类是符合无感智办条件的参保单位。在收到市人力社保局发送的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申报电话或短信等通知后,在手机端“浙里办”入口用【法人用户】经办,路径为:

(1)浙里办首页→教育就业→浙就业→智能推荐→稳岗补贴申领。

(2)浙里办首页→搜索“浙就业”→浙就业首页→智能推荐→稳岗补贴申领。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入浙里办APP,点击“更多”。

第二步:选择“教育就业”—“浙就业”。

第三步:点击“智能推荐”。

第四步:点击申请。

图片

第二类是自主申报企业。自主申报企业可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

一、参保单位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1,点击“登陆”。

二、页面跳转,注意选择“法人登录”

三、在网站首页选择申报地区

四、在网站首页搜索框里输入“稳岗补贴”,点击搜索

五、按照下图找到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点击右边“在线办理”

六、页面跳转,根据步骤,进入办事

七、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进行填写,实事求是,如有错误将影响申报;内容填写完成并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如未填写完成可“保存草稿”以便于下次继续填写。(注:带*必须填写)

八、根据网页提示上传相关证件材料

九、材料全部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即申报成功并显示


特别提醒

提醒

填报信息务必确保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提交成功后将无法二次提交,如有错误将影响本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