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贴 | 关于开展2020年紧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个人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2-25 606


关于开展2020年紧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个人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平湖市支持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平委发〔2017〕20号)、《关于印发平湖市深化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平委办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紧缺人才个人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对象: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并纳入《平湖市企业紧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专业目录》(附件3)的人才;

(二)资格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海外学历认证、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本行业工作经历材料(根据《平湖市企业紧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专业目录》提供申请人在本行业企业历年社保缴纳明细及劳动合同)、2020年工资收入凭证(银行流水或企业盖章的工资发放单);

(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2020年社保缴纳明细(可容缺);

如该申请人为非首次申报的,只需提供补贴申请表即可。

二、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本次受理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

2.申报补助项目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即取消申报资格。

3.本通知中的企业是指财政级次在平湖市范围内的企业;

4.各企业人事部门将个人申报资料收集后,填写《平湖市紧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个人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1)及《平湖市企业紧缺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个人社保补贴汇总表》(附件2),将所有材料提交至所在镇街道科技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初审通过后,统一将资料提交至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经审核公示后将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建议申请时填写市民卡账号)。

地址:平湖市宏建路1068号;

联系人:王磊;

咨询电话:0573-85015526。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