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高温津贴标准提高

2018-07-21 1086


此次省人力社保厅下发《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市人力社保局按照该通知规定,今年室外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上调至每人每月300元,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上调至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仍为6月至9月这4个月。

此前我市执行的是2014年浙江省出台的相关规定,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今年变化最大的区别是将以往的3类调至2类,这样的变化概念上更为清晰,方便企业和职工理解。

需要注意的是,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室外作业人员在35℃以上作业的,室内工作人员在33℃以上工作的,都必须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因高温而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除此之外,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